类型人物论
我常常考虑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电影艺术在人们眼睛里就会比其它的艺术姊妹要低俗?是电影工作者的水平低于从事其它艺术的人们?恐怕还不能作出这样简单的结论。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与电影艺术的特性有关,正是这样的特性在很大的程度上使电影艺术成为夏衍说的“俗文化”的。 众所周知,小说是一种文字艺术。它作用于人们的第二信号系统,借助于读者的生活经验和想象力完成其艺术欣赏过程。尽管小说无法展现作用于第一信号系统的视觉场面,(即便是《老人与海》这样的小说,我们也很难真正体验到大海的视觉奇观。)可是,观众的参与和想象活动是艺术审美的生命,小说拥有了这样的特性便成为了一种高雅的文化产品。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中,不仅人物命运能得到充分的展现,而且人物丰富复杂得难以言状的内心世界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揭示。《奥勃洛莫夫》中的奥勃洛莫夫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着,作者就能把他的丰富的内心活动展示给我们。也许,只有小说有这样的魅力:一部小说的情节或细节描写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被读者淡忘了,然而那小说中众多的成功塑造的人物却在读者心中长存甚至伴随他们一生。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字有利于塑造复杂的人物个性和千变万化的内心世界。在小说之林里,即便是象西德尼.谢尔顿或琼瑶这样的通俗小说作家,也依然必须在人物个性的塑造上下一定的功夫。 再看戏剧。由于戏剧的空间表现的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导致它不可能依靠视觉手段。因此戏剧的真正武器是对话。戏剧家们运用对话来展开情节和冲突,揭示人物关系和性格。如果对话过于肤浅,流于生活的表面,如果我们通过对话看不到人物心灵和性格中那些隐秘的层次,戏剧就会变成毫无戏剧性可言的浅薄的东西。所以,戏剧没有选择,既然它不能用视觉的奇观来哗众取宠,就只能靠对人性深刻的揭示来将观众吸引到剧场里来。正因如此,戏剧便获得了高雅的属性。无论是莎士比亚或是易卜生,无论是斯特林堡还是奥尼尔,戏剧大师们所追求的永远是性格的丰富性和对心灵的隐秘的揭示。正是戏剧的短处成就了戏剧的高雅。戏剧也羡慕过电影的通俗性所带来的金钱,也有人希望能创作出类似于警匪片、惊险片或恐怖片这样一些戏剧样式。但如您之所见,到现在我们也没看见有什么“警匪戏剧”、“恐怖戏剧”或“惊险戏剧”形成气候。娘胎里生就的高雅何须作东施效颦呢? 可是电影呢?电影拥有无与伦比的时空表现力,它可以表现高山大海和千军万马的古战场,可以展现星际大战和史前生物的肉搏。它拥有任何其它姊妹艺术所没有的视听武器。得天独厚的能力对人是不是有绝对的好处呢?比如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孩儿,也许就因为她比别人漂亮便无需作更多的努力即能取悦于人。电影艺术的“天生丽质”正是这样地使它无需在人物塑造方面苦下功夫就能取悦于观众。它可以将冰海沉船、彗星撞击地球、龙卷风和大白鯊……所有人类能够想象到的惊心动魄场面都展现给观众,并且只靠了这些视觉的奇观本身便可以将观众在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牢牢地吸引在影院的座位上。人物性格的塑造便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更遑论性格的深度。稍有文化修养的人就能分辨出一部莎士比亚剧本与《泰坦尼克号》影片中人物塑造的高下,恐怕只有白痴才会把两者放在一个天平上衡量。好莱坞那些高成本的大片中的人物性格的落套和浅俗几乎成为那种影片的标致。不知是不是会有谁将一部影片在票房上的成功与该影片的文化品味看作是一回事儿?如果有,那一定是利用电影赚到了钱的人或渴望赚到钱的人,千万不能相信他的话。电影也有佳作,在佳作里也有脍炙人口的人物性格,但你会发现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