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反馈考试情况。 公开课、优质课实施办法 为促进任课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高教师的总体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好公开课 (一)每学期都要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课活动。 (二)公开课要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和典型引路作用。事前要充分准备,选好主讲、课题、时间,集体备课,集思广议,反复修改拟定教学方案。 (三)准备成熟的公开课,可以面向全县,可以邀请县教研室、兄弟学校教师观摩指导,可以录音、录相,以扩大影响。 (四)上过公开课后,要及时认真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评课工作,教研组长写出书面总结。 (五)经民主评定,公认是成功的公开课可作如下处理: 1.主讲教师确定为校级优质课教师; 2.向地、县两级推荐为优质课教师侯选人; 3.记入教学档案。 二、评好优质课 (一)组织办法: 1.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做到任课教师人人讲、人人听、人人评。 2.学校领导成员,深入教学基层,分工包组,组织优质课的评定。 3.教研组长在学期初,安排好本组教师的讲课顺序,各组以安排两位教师为宜。 (二)评选依据: 1.听课前要看教材,看教案,作到心中有数; 2.听课时要看教法,看教态,看教学效果; 3.课后要听学生反映。 (三)评选办法: 1.初评,每听一位教师的课,所有听课人员要当堂量化打分,按满分100分计分。 2.比较评定,本组每位教师全部讲完后,再进行一次比较评定,按满分100分计分。 3.综合评定:以上两项评出后,按每项50%分数加起来,从高分依次取到低分,取够分配名额为止。 4.为减少感情因素干扰,在初评和比较评定时,对每位教师分数的评定,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 (四)鼓励办法: 1.每学期各教研组按7:1的教师比例评选优质课教师。 2.优质课教师要公开表彰,颁发证书。 3.作为上级优质课侯选人予以推荐 。 4.优质课教师的评定结果作为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评选结果存入教学档案。 听 课 制 度 为加强相互学习,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活动,扩大教研成果,发现正反典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成员分组包干,业务主管领导和教务主任统一协调。教务处根据领导意见分别安排初、高中两部的听课。把科别、主讲人、班级提前通知该科教研组长和有关级段长,让各组、各段提前调好课程。 二、教研组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教研组长在包组领导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本组教师听课。课前做好一切准备,课后做好座谈记录。 三、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大力提倡同头课、同科教师经常相互听课。听课领导和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 四、抓好座谈和总结。听课后要立即组织座谈,主讲教师必须参加座谈,直接听取意见,交流自己的教学设想和体会。 五、坚持听课制度,严肃听课纪律。领导、教师不得以工作忙或调不开课为由拒绝参加听课。 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做好工作,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发挥特长,勇于学术探讨,切实做到对学生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教育、教学、处室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与研究等方面获得成果者,均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二、奖励项目: (一)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总结成果奖: 1.结合本专业实际撰写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2.学术讲座发表的论文; 3.各报刊杂志(电台、 电视台)登载或播放的论文稿件; 4.某项工作的研究专著; 5.文学、美术、音乐发表的作品; 6.科技发明及国家确认的专利项目。 (二)培养专长学生辅导奖: 1.学生参加各学科知识大赛获奖的辅导老师; 2.省、市、 县体育运动会获得较高名次运动项目的教练员; 3.学科统考, 高、中招考试在市、县两级获得总分或单科前三名的任课教师; 4.后进变先进的班主任、级段长。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成立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教科研组和有关领导组成; (二)论文、专著由评审小组评出获奖名次。已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专著均在获奖之列,以报刊级别定出获奖名次; (三)体育竞技获奖,以上级颁发的奖牌、奖杯、奖匾、锦旗为凭,决定在校获奖名次; (四)学科知识竞赛、统考、高中招考试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 (五)后进变先进奖,由同段的班级和同部级段公认,政教处考核属实的班级、级段。 四、奖励办法: (一)坚持荣誉奖为主、物资奖为辅的原则,根据学校经济状况,确定奖金数额。 (二)科研成果突出,影响很大,甚至获得专利权者可获得重获。 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与注册 (一)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到政教处领取收费明白卡,交纳各种费用后,凭交费收据向级段长、班主任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生入班后,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政教处安排,编号照像,填写学籍卡,报市、县主管部门输机备案后方取得学籍。 (三)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周。 (四)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离校前由政教处发给离校通知,到有关处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离校。 二、转学、休学、退学 (一)转学 家长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家庭地址跨省、市、县迁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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